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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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张瑜按照计划部署军队,而我则负责指使我的信使鸟将我大婚的请帖天上地下的撒得满天都是。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哪根筋不对,还特意还给九重天的华胥也寄了一份。
请柬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此次结婚虽仓促决定,但我已经过慎重考虑,请君不必忧心。毕竟我第一次大婚,作为同桌的你理应有所表示。贺礼送到即可,人就不必来了。如果你硬要来,请自行保命并且食宿自理。
写完之后,一想到他打开请柬的目瞪口呆,看到最后才终于把嘴合上了,我就笑个不停。
我趴在桌子上,咯咯直笑,估计趴在我的头上紫霄睡得也不是很安稳。于是他垂下了一只长长的兔耳朵遮着我的眼睛以示抗议。
我从容的把兔耳朵拨开,虽然他是一只醉酒的兔子,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和他说说:“觉得我是第一天见到一个男人就接受了他的白菊花,还在同一天里就答应和他同归于尽……不对,张瑜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对了,他是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睡在棺材里长眠。这件事情传出去,我会被当成笑话吧。”
紫霄的兔子耳朵动了动,然后说了句人话:“你这种处境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我颇为怡然自得,悠然道:“我一直都是这么乐观。早在两万年前,我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永远都不相信我的现状是最倒霉的,因为我知道永远都还有更倒霉的事情在等着我。所以,现在对未来来说,是幸运的,我应该在趁着自己还能笑出来的时候多笑一笑……诶?紫霄,你酒醒了嘛!赶快给我变回人性,普天之下还没有人有你这种待遇呢,你可知道这几天,本尊都成了你的专用坐骑了吗?”
然后,只听见紫霄打了个酒嗝,我瞬间觉得大殿里的酒气又重了一分:“还有点晕晕的……”
我叹了口气:“那你还是保持兔子的样子吧,变成大块头的话,我可扛不动,我可就直接把你扔掉了。”
紫霄是只很奇怪的兔子,虽然不是冷血动物,但是比身为冷血动物的华胥体温都要低,难道是一只住在东荒沼泽里的水生兔子?不过顶在头上能防晒,能降温也是不错的。
我派信使鸟将所有的请柬都送了出去,这时,忽然我的间谍——相思雀,飞进来落到我的头上。
因为我的头上没地方站,它只好站在兔子的身上。
谁知道兔子那冒着酒气的三瓣嘴一张,把相思雀舔了一口。
相思雀不解的问我,这只醉酒的兔子是不是在向它示好。
我叹了口气对相思雀说:“别以为我头上的这位是只人畜无害的兔子,你最好离他远一些,他可是抓了我三十多只信使烤来吃的混蛋,他刚才舔你,估计是试一试你的味道。”
相思雀惊恐的“嘎”了一声,吓掉了一根羽毛。
我将相思雀从头上摘下来,轻轻的摸着安慰道:“没事的,你减减肥少吃一点,他喜欢肥美的鸟。好了说吧,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相思雀叽叽喳喳的告诉我,伏烛的大儿子魔太子仓宸,已经来到了穆都,他想见张瑜。他现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这个家伙和他老爹一样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不能让他见到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