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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酒楼的楼上,酒客稀少。
临窗的一桌,干干净净的桌面上面铺着一席白绢,之后才是饭菜。
一白衫男子,温文尔雅,样貌清俊,正仔细擦着自己的手指,他背脊笔直一身的白,就连发冠上面的小玉也是白的。
看年纪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肤色很白,不知是谁家的公子哥。
本来就是战乱,街边百姓很少,酒楼也已经没两桌客人了,掌柜的亲自端了菜过来,见他脸面是熟客,立即就笑了。
“真要谢谢白公子还捧场,现在世道不好,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啊!”
“哪里,”那被称作是白公子的男子,一根一根擦着手指:“我也要躲一躲了,就不知能投靠谁去了……”
他的嗓音里,天生就带着半分伤感。
掌柜的说给他加两个好菜,说两句话这才去后面灶房了,这白公子听说叫什么白锦堂的,可是两年前来到这里的,听说他没有别的亲人了,也没人个张罗连个姑娘都没娶,空有一副好皮囊,其实能穿出来的也就那几样衣衫,还有洁癖,每次都一堆啰嗦事。
他对面坐了个小童,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原来也是这城里的混混小林子,自从被他救过一次就一直跟着他了。
而此刻,这小子一脸馋像正盯着桌上盘子流口水。
掌柜的走了以后,白公子将手帕递了过去:“擦一擦你的手,还有的口水,我不想和流口水的人在一桌上喝酒。”
小林子只是嬉皮笑脸地看着他:“不要这样嘛白大哥,说好请我吃酒的,留口水的我全吃掉好不啦!”
破天荒的,男人竟然点头了:“好。”
他看着少年,微微的叹息:“但是最后一次。”
少年不以为意:“好啦好啦,以后都要学大哥那样干干净净的。”
他还以为会有以后,白衣男子垂眸,随即从怀里拿出张银票递给了他:“这东西你拿着,但是现在正是动荡时候,千万别太早拿出来用,过两年平稳了用它娶妻生子总还可以的,就当以后大哥给你的吧,趁着还能见着面顺便道个别。”
小林子嘴里的肉一下子就掉落下来:“什么玩意?大哥你说的这什么话?”
白衣男人皱眉看着他筷头上面的肉掉在桌子上面,别过了脸去:“我要走了。”
小林子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大哥不是说要在那老宅里养老吗?再说你走了大嫂怎么办!”
男人叹了口气:“你大嫂的衣冠冢我也想带走……”
少年一听心里凉成一片:“大哥去哪?大哥不是说喜欢这里山清水秀的要住上一辈子么?”
男人嘲讽地笑了笑:“我毕竟是南宋……”
人字还没说出口,已被少年惊恐地倾身捂住了他的嘴巴,小林子警惕地四处张望,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松开了手,他更是凑近了他的身边,小心翼翼地说道:“大哥别乱说话,现在到处都在抓南边的人,那些俘虏听说都被坑杀了。”
白衣男子勾起了唇角:“你这样护着我,为什么?”
小林子用袖子遮掩着靠得更近了些:“我的命是大哥给的,管你什么人,就是我的恩人,我不管别人怎么说,当然护着你!”
他还是一个小小的少年,稚气未脱,男人只觉得久违了的那种温情又击中了他的胸口,他嘲讽地别过脸去,外面大好的天儿,白云,蓝天,高高的观星楼近在咫尺。
有的时候,所有会发生的事情,或者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像是戏本子里面写好的一样,他也只是淡淡一瞥,就看见了那个身影,既熟悉又陌生,既不可思议又不敢置信,既欣喜又想要疯狂。
简直不能相信,真的不能相信。
可那样的身影,又怎么能认错,他慌而起身,两手扶在围栏上面,那女子斗篷拖地,匆匆从观星楼上面走了下来,因为背对着他,也看不清脸。
眼看着人就要远去,他一手撑着围栏就要往下跃,小林子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抱住,男人恼怒,使劲了也未挣脱开来:“放开!”
可那人已经走远。
小林子贴在他的后背上面:“大哥别喊,现在街上有很多官兵。”
男人只能看着那女子在众位侍卫的拥簇下离开,他随意看了下,街边果然多了不少巡逻的人,心里扑腾扑腾就快跳出嗓子眼了,他颓然地重新坐下,难以平复,随后又觉得自己太过于敏-感。
小林子倒了茶水给他:“大哥喝茶压压,你要是想干什么就告诉小林子,我帮你,反正这条命都是大哥的,你可千万别出面。”
只是这片刻的功夫,男人已经平静了下来:“你也看见了,刚才从观星楼上面下来的女人,你知道是谁么?”
小林子拍着胸脯:“当然知道,现在城内无人不知,那是齐王殿下的爱妻,连上战场都要带着在旁边的,我远远的看过一次,可好看了!”
男人细细回想了一番:“这个事情略有耳闻,但当时记得他娶的是谁家的丫鬟了,还闹出不小的风波我也没太注意,小林子知道他们住的那边,可能打探到点什么?”
小林子虽然疑惑,但也狠狠点头:“混进去不一定能行,但她总要出门的,蹲守就好了。”
男人双眉轻拧着,他还在仔细地想,当时去北宋时候,见过的那两个人。
他娶的是谁家的丫鬟了?
沈家的?
沈君煜当年就在南宋遇刺……
那翻滚落在山涧当中她破碎的衣裳,地上的血迹……
沈家的马车……
当时还以为是被野狼吃了尸首,虽然告诉顾子青说她还活着,可早已死心……
他的心再难以平静。
他的身份不方便接触那边大院的人,也只有小林子可以嘱咐嘱咐,既然知道住在哪里,也可从长计议。
小林子给他出了好几个鬼主意,不过他的脑袋里面装的更多的是酒肉,桌上的鸡腿抓起来就吃,丝毫不顾及一点点的形象。
他看着少年,就像看见了自己。
有一段时间,他活着犹如行尸走肉,不知酒菜为何物,不知生为何意死又何堪,直到他找准了方向,一步一步地越发接近她,他以为等到天下太平时候,他就可以去见她,可以和她永远永远地在一起……
时间不多了,他还有两日的时间,就要南撤。
喝下水酒,他一眼瞥见小林子油乎乎的两手,什么也吃不下了。
又过了半个多时辰,街上忽然躁动起来,本来他两个人已经结账要走了,可刚站了酒楼的二楼的边上要下楼,一男一女就走了进来。
二人脚步不慢,他一手扶着木梯,听见女子的声音带着些微的情绪:“你跟着我干什么!”
差点一头扎下楼去,男人稳了心神,连忙拽了小林子返回窗边坐好,他背对着木梯,仔细着侧耳细听。
紧接着,楼下那两个人已经上楼,只听见桌椅咣当发出巨大的声响,少年柔柔的声音响了起来:“喝水么?”
女子甚烦:“你让我静一下,我想要自己呆一会儿。”
少年依旧不依不饶:“我在这等你。”
再无声响。
小林子瞪大了眼就看着那桌的女人,她的脸色和衣裳一样白,整个人看起来都十分疲惫,桌下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他反应过来不敢再看,假意给大哥倒酒,却是凑近了才使了个眼色,伸大拇指,用口型说了句好看。
男人仿若未见,可惜只有掌柜的给送茶的声音,那两个人竟然再没说过半句话。
他挺直背脊,垂眸不语。
楼上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估计都听得到声音,小林子偶尔扯些有用的没用的,也不敢大声说,二人索性就在一起剥豆子吃,总算有了点动静,还安心好多。
也就一刻钟的功夫,外面的侍卫队自动分成两排,小林子扒着围栏往下看,只见一个男人披着银色披风,里面一身戎装,高领的领扣处更显其优雅。他容貌俊美,每走一步那倾长的身形看着就是一种享受,仿佛那些玩世不恭那些随意,是与生俱来。
可惜他没有上楼,只他身边的那个老头子蹬蹬蹬地从楼梯下面跑了上来:“王妃快快随老奴回去吧,天色有点晚了,街上还不大安全。
女子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地:“知道了。”
多半是她自己已经想通了,这种无力感只是听着就知道她有多无奈,他的心已经逐渐平静下来,不能见她,在这个时候怎能见面?不能……
少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在小林子的眸色里面,能看见她已离去。
待楼上没有人了,他这才起身。
楼下的那个男人,也就是齐王李元烨,他就站在酒楼两丈以外的地方,女子走出去时候,并未理会他,就是擦肩的那一刻,在这大庭广众众目睽睽开之下,他反身将人抱住,不知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她捶在他的肩膀,随即,他的吻轻轻落在她的眉间,宠溺无限。
他的手捏着双筷子,已经生生折断。
她的笑脸她的恼她的嗔,她的一切一切。
白玉书闭上了眼睛……
只恨咫尺天涯难以相见,故人还在却再回不到从前。
作者有话要说:笑脸笑脸笑脸笑脸,历史上出现最晚的男配终于被我放出来啦!
以后会有他的番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