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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动物有点像小狗,四肢着地,还有尾巴。但稍微多看一眼就知道那不是狗儿,因为它的脑袋之大和身体之小太不成比例,所以走路才会摇晃。
月色很明亮,蓝柯枫看见一只男人两个拳头大小毛茸茸的小家伙欢快地依着萧晨歌的脚面,仰起头“呜呜”叫了两声,萧晨歌喂它一片食物,并摸着它的头说:“兜兜,有没有很乖?”
那叫兜兜的奇怪动物似乎能听懂人话,仰起头“呜呜”两声。萧晨歌坐上一只小板凳,将头搁在膝盖上,静静看着兜兜吃东西。
过了几分钟,她又将兜兜放在花丛中戏耍。
秋虫的“唧唧”声将这样的夜晚渲染得格外宁静安详,蓝柯枫坐了起来,静静看着她。
窗外的竹影婆娑,衬得院子静谧、静好、纯粹。
他忽然有种错觉,她就在身边,就像一个家庭主妇那样,做这做那,忙忙碌碌。而他呢?就像一个小丈夫,静静地听着妻子的脚步声。
这就是他憧憬的生活吗?
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萧晨歌才将兜兜复又放入笼子中,置在那张大桌子底下,然后才真正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去。
许久许久,蓝柯枫感到脸颊清凉,一抹,居然是泪水。
这样的寂静,他原来一直渴望,那么渴望。
原来他心痛,一直那么心痛。
萧晨歌不赶走他,原来竟然是他十年的愿望。
如果早知如此,他还会选择离开她那么久吗?
原来,自己错了。
他以为,让她恨他也许才是她活着的唯一动力。
蓝柯枫等了许久,确认萧晨歌不会再来,轻轻下了沙发,蹲在地上,掀开那笼子的布,看见那只小动物仿佛冬眠一般趴在笼子中,睡相憨厚,非常可爱。蓝柯枫被它轻微的呼噜声惹笑了。
十年了,他再次在她家的客厅中躺下,百感交集,浅浅睡了两个小时被手机的闹钟吵醒,发现快到上班时间。
天色刚刚发白,萧家的院中已经看得很清楚,蓝柯枫在萧晨歌屋檐下静静听了一会儿,认为萧晨歌还没醒,踟蹰片刻,出去了。
晚上,蓝柯枫再次推开萧家院门,开门见山地对萧晨歌说:“萧晨歌,我在国外念书的时候认识一个外国医生,在颅脑创伤神经功能损害修复方面颇有成就。今晚我刚得知消息,他过几天要来X城,我联系过他了,他答应三天后的下午见你姐姐一面……”
“谢谢你。”萧晨歌给人说不出的疏离和决绝。
之前拜托钟静缘对医生的事情有过很多的安排,根据钟静缘的说法,萧晚晚是不会有希望的。但是,普通人一旦只要抓到这样一个线索总是百折不挠,何况萧晨歌对姐姐萧晚晚那般感情?所以,对萧晚晚的反应他还是诧异,即便她恨自己,但是却没有必要和萧晚晚的身体过不去呀。
“他的造诣和国内的专家还是存在很大不同之处,哪怕你不抱太大希望,看看总是好的……”蓝柯枫试图说服她。
“不用了。”出乎意料的,萧晨歌很快打断了他的话,垂下眼帘专心吃西瓜。
“你是担心费用吗?不要担心,我先出——就算我借给你的,等你有钱了再还给我……”
“我说,不用。”萧晨歌还是垂着眼帘,挑了挑西瓜上一颗不成熟的瓜籽,语气并不加重,仍旧淡淡的。
蓝柯枫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偏着头探询地看着萧晨歌,萧晨歌不紧不慢地吃着瓜。
蓝柯枫莫名异常,一时怔住。
萧晨歌将沾了西瓜汁的小几擦了擦,然后到院子外面倒垃圾。
蓝柯枫拿着萧晨歌给他的一块瓜不知道是吃还是放下。
萧晨歌在院子外倒垃圾的地方看着远处出了神。这个热闹的城市即便在这个时候,在这个被拆迁得寥落的地方仍然是喧闹的。
而喧闹,只有有福气的人才能享受。她,注定是孤独、寂静的。
眼角一滴晶莹的泪光在那城市的夜光中斑驳,单薄的身影被夜风吹得仿佛一下子能随风飞走。
她的一生,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咖啡馆。
冯蕊看着眼前的这一叠照片:白天,晚上,几乎每两天,蓝柯枫都会出现在萧晨歌家中。
倒是并没有什么亲昵的情景,萧晨歌的神情一直平静无波,甚至僵硬、漠然。但是,这一切却让冯蕊更替周芊芊担心:萧晨歌对蓝柯枫很冷淡,蓝柯枫去萧家还如此勤快,傻子都看得出来蓝柯枫的心思已经远远超越了一个同学应有的情谊。
周芊芊冷笑一声:“我真是太愚蠢了,以为自己不计一切爱他,他就会回心转意?”
当年的事情,别人不知道。作为周芊芊的闺蜜,冯蕊自然知道。
周芊芊凌厉的眼神让冯蕊觉得很陌生,周芊芊不应该是这种女孩子。
想起周芊芊故意问萧晨歌那些尴尬的话题,冯蕊就觉得不可思议。周芊芊虽然强势一点,但绝非无礼之人。
自从那晚之后,周芊芊越来越陌生。甚至找到私家侦探去跟踪拍照,冯蕊觉得只有电视剧中才出现的狗血情节竟然出现在她最好的朋友身上。
而这个好朋友还是以干脆利落、精明强干著称的周芊芊。
蓝柯枫的行为也让冯蕊非常疑惑,他们三人都是同学,也算得上知根知底。蓝柯枫给外人的感觉永远是克制、有礼、沉稳。虽然很冷酷,一年到头难看到他几次笑容,却很真实,从不说假大空的话,更别说骗人。
“你知道萧晨歌因为那件事不但没有上大学,而且对她期望很高的姐姐也在赶回来处理事情的途中出了车祸,成了永远不醒的植物人。蓝柯枫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但是他一生中有个永远擦洗不净的污点,那就是萧晨歌。”
周芊芊停住不往下说,悻悻想,蓝柯枫并非那种在前途、名利前会忘记过往的人,世界上所有人都可能是,只有蓝柯枫绝对不是那种人。那他是为了什么这么多年不看萧晨歌一眼?
“芊芊,你早就明白,为何还要嫁给他?”
咖啡厅的人很少,周芊芊静静看着这个角落里泄露的阳光下飞舞的灰尘,轻声道:“因为,我爱!”
十年了,自己和萧晨歌斗了十年!任何人都不可能相信。包括萧晨歌自己也肯定不知道自己已经和她斗了十年!
周芊芊家和以房地产起家的蓝柯枫家早就相识,二人打小相熟,因为聪明才智、外貌形象都太出色,大人们那时候就打笑要结为儿女亲家。
当萧晨歌怀孕的事情被查出之时,周芊芊简直气疯了。
后来,蓝柯枫被父母安排送到国外念书,周芊芊就随之而去。
大学时代,她以为蓝柯枫会忘记萧晨歌而逐渐接受她,因为萧晨歌已经死了啊!
但是,蓝柯枫对她始终没有表示友情之外的感情,也从未谈过女朋友。那时候,周芊芊还不认为自己输了,因为蓝柯枫一直忙于学习,忙于和同学开公司、创业。
念研究生时,知道萧晨歌没有死,蓝柯枫没有回去找萧晨歌,非但如此,竟然对她的态度比以前还要好一点,周芊芊以为蓝柯枫想通了,不再爱萧晨歌。
毕竟,那只是青春过往里的一个意外。
周芊芊向蓝柯枫表示了自己的感情。
蓝柯枫用了一万个理由拒绝,最后,周芊芊说:“柯枫,我知道,你还在想着萧晨歌。”
蓝柯枫虽然冷淡,但对青梅竹马的周芊芊还算温和,却在那一刻,神色猛然间就变得凌厉,带着几分愤怒之色,像是要保护什么。
周芊芊怎会看不懂这样的敏感,也是伤心欲绝:“柯枫,我哪里不如她,你为什么就连多看我一眼也不能?”
“既然你知道,还何苦难为自己?”
“柯枫,你会为了她这样过这么多年,我难道就不会为了你孤单一辈子?你给我一个输给她的理由。”
“芊芊,你什么都比她好。可是,爱情是没有理由的。”
“既然你爱她,为什么不回去找她?”
蓝柯枫那么无奈而悲凉:“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没有出现,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理由出现在她身边。”
“你看你被愧疚折磨得还有人样吗?以前的你阳光灿烂、容光焕发,你看看你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芊芊,如果可以,我宁愿那个出车祸的人是我而不是晚晚姐!”
五年后,二人回国前夕,一切还都是原来的样子。
甚至,周芊芊使用了一些让自己也很不齿的方法:骗他喝药后去开房,造谣言……可是,哪怕已经睡在一张床上,蓝柯枫的身体已经有了反应,但是他的理智依然坚持着不去碰周芊芊。
蓝柯枫对周芊芊是宽容的,无论周芊芊如何骗他入局,事后他也只是一笑了之,或者对周芊芊说:“芊芊,你不要再徒劳了。”
他认为,在爱情面前,所有人都有理由失态。
他的失态比起周芊芊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周芊芊的一切举动他都能够包容。
直到蓝柯枫母亲的一个电话改变了这一切。回来后,蓝柯枫听从父母的安排与周芊芊订婚。
周芊芊认为,只要将他留在身边,她就不信不能将他改过来。蓝柯枫是个重情义的男人,只要自己与他有了孩子,一切一定会不一样。但是,回来几个月了,蓝柯枫最多与她牵牵手,他们之间依旧一清二白。
但是周芊芊不着急。她有的是时间。
如今,随着婚期的接近,周芊芊却忽然间没有了自信。
她认为,时间对她来说永远都是个笑话。她用了十年,十年还不够长吗?
萧晨歌的一个眼神就抵过千山万水、十亿光年。